1955年10月12日,美国、联邦德国等24个国家在巴黎签署了“国际法制计量公约”,建立了总秘书处设在巴黎的国际法制计量组织(OIML),较高决策和权力机构是国际法制计量大会(法文缩写为CGML),领导和咨询机构是国际法制计量委员会(法文缩写为CIML),OIML的主要任务是:搜集各国法制计量机构及法制计量器具的文献和情报,确定法制计量的一般原则,制定并推荐国际性计量技术法规,组织新检定方法和国际交流,协调国际间制造、使用和检定计量器具中出现的技术和管理问题,推动国际计量立法的一致和促进国际贸易,促进成员国主管法制计量部门的联系。
OIML向成员国推进的技术法规有两种:国际建议和国际文件。
2003年第38届CIML会议通过了“OIML型式评价多边承认框架协议”草案,2004年正式公布了“型式评价多边承认框架协议”(MAA)。
OIML成员国之间签署互认协议,其目的是保证计量器具的合格,保证计量器具满足各成员国的法制计量管理要求,实现对计量器具法制要求的全球一致性,在测量结果上建立相互信任以节省对法制计量器具的型式评价、型式批准的时间和费用,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。
现OIML是国际法制计量组织,有60个正式成员,49个通信成员,发达国家基本上都已加入该组织。
OIML证书制度是一种计量器具认证制度,是对符合OIML国际建议的计量器具进行证书签发、注册和使用的一种制度。
OIML合格证书在成员国中得到普遍的相互承认,在国际上已较为广泛认可。
随着国际建议的制定修订,发证范围已扩大到28种计量器具,非自动衡器是较早发证的计量器具之一,电子计价秤和称重仪表都属于非自动衡器的范畴。
OIML认证/MAA认证